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