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专卖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