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