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七条有效常委会会议由常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需要时,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常委会举行会议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