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对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