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