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章 畜禽交易与运输第六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对在畜禽集散地建立畜禽批发市场给予扶持。畜禽批发市场选址,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距离种畜禽场和大型畜禽养殖场三公里以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