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风景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不得改变许可证确定的用途,在许可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前应当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