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电力设施保护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发生电力突发事故时,各级人民政府和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排险抢修,尽快恢复电力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