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