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改变、破坏自然岸线的,由海洋发展和渔业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