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数据产品和服务供需双方可以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撮合、签订合同、业务结算等活动;通过其他途径签订合同的,可以在数据交易平台备案。

鼓励数据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中介等服务机构合作,形成包括权益确认、信息披露、资产评估、交易清结算、担保、争议解决等业务的综合数据交易服务体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