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在禁止区域内不得焚烧、抛撒各类祭祀用品。

禁止焚烧、抛撒的区域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作出调整。

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