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金融创新第四十四条有效自贸试验区支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产业链提供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等系统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提高金融服务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