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统一的大数据安全监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举报危害大数据安全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