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政府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