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有效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统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