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保护中学小学教育用地规定第十一条有效违反本规定占用或者改变中学、小学教育用地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