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中学、小学教育用地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