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 建设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战备需要按照规定修建各种类型的配套的人防工程。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