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版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健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版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版权保护专项行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