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条有效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机关辅警的招聘、使用、管理、监督和保障等工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