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第二章 议案和建议的提出/第一节 议案的提出第六条有效代表应当通过视察、专题调研、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等活动,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议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