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第五章 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第四十四条有效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应当加强与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有关承办单位以及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督促建议的办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