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第二章 议案和建议的提出/第二节 建议的提出第十五条有效代表提出建议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注重反映全省和本区域内的实际问题,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建议可以1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1人提出和联名提出具有同等效力。代表联名提出的,应当基于代表共同调查研究,领衔代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联名的代表充分酝酿讨论,使参加联名的代表确认建议的内容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