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