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城市道路,应当优化道路资源配置,配套完善非机动车通行道路等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