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对配套设施设备不全的旧住宅小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改造。
旧住宅小区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通过业主自筹、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新建、改建小区物业服务用房、既有住宅电梯、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停车充电与换电、通信等配套设施。改造方案须经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警、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予以确认。
鼓励指导旧住宅小区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人。支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引进服务优质、规模较大的物业服务人整体承接辖区内老旧院落、保障性住房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等物业服务。
旧住宅小区改造后仍不具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自行管理。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