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柞蚕生产第二十四条有效蚕场轮伐更新实行周期制。中刈蚕场二至三年,根刈蚕场四至六年。未到期限的,不得轮伐更新。每次轮伐更新应当在柞树休眠期进行,不得超出审批面积、越界、串地块轮伐更新。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