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用好人才第六十三条有效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引进协议,或者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损害人才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