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用好人才第五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购买、租赁人才公寓以及发放住房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居住需求。鼓励人才聚集的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公寓。鼓励用人单位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或者租赁商品住房。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