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行高层次人才服务制度,开辟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出入境、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