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第三十八条有效从业于养老服务机构的执业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医疗卫生机构同类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