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城乡融合第七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支持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综合体,规范农村消费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