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五章 社会参与第五十五条有效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的组织、保障、培训、激励等机制。鼓励和支持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发挥自身优势,提供文艺演出、辅导培训、展览展示、阅读推广、科普和旅游咨询等志愿服务,参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