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章 服务提供第三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发、推广适合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参与的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其他相关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配置适合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使用的设施、设备,提供适合其需要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等设置公共文化区域,为老年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