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编制行政区划地图进行有偿标注、登载广告,或者违规收取公共地理信息标注费用的,由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