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监管,开展测绘资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安全保密、成果汇交、成果使用、地图编制等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的监督检查。申请卫星导航定位基准信息、成果使用、仪器检定、质量检验等服务的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应当向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测绘地理信息活动情况。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