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