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章 污染防治/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第二十七条有效造成尾矿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制定专项风险管控和污染治理方案,限期消除污染、修复环境;造成环境损害、公众健康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