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第三条有效本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汇集各类居民服务事项,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范围,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场景融合发展,推动“多卡集成、多码融合、一码通用”,促进跨区域居民服务便利共享。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