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法律、法规对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