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依法调查处理,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采取措施严加管教。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