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规定第十四条有效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