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第二章 机构职责第八条有效街道办事处行使下列职权:(一)指挥调度或者协调辖区内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工作事项;(三)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考核和派出(驻)机构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建议;(四)对涉及辖区的政策措施、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五)参与涉及辖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六)统筹管理和安排下沉人员;(七)统筹社区工作者以及网格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