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