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第六章 保障监督第四十七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辖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水、电、气、热、通讯、物业等服务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涉及的服务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服务企业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督促或者协调服务企业整改。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