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街道办事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街道办事处人、财、物的支持。

有关职能部门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交办街道办事处职责职权清单以外的工作事项,应当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并明确事项办理的要求、标准和流程。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