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开展社会治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市政建设、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公共交通、人民防空、文化市场、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物业、水务、应急、消防等服务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