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第三章 公共服务第十八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辖区居民需求,组织建设、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或者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建设生鲜超市、惠民商铺、家政服务、社会志愿服务等设施、网点和平台,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